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14#、16#地块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14#、16#地块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民服务中心苏庄、八郎寨14#、16#地块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27号
2.3、建设地址:14#地块:刘湾南路与香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16#地块:刘湾南路与香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投资和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融资,已落实;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1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8.91万㎡,地上建筑面积为12.10万平方米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第二标段:16#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6.28万㎡,地上建筑面积为10.18平方米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2.6、工期:一标段:630日历天;
二标段:6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招标人另行分包的项目除外)。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的交费证明不少于24个月),2010 年1月1日以来,完成建筑高度在地上24层及以上、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单份合同)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少于二项;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须提供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报名;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二十四个月在投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证书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材料)、技术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原件(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3、各投标申请人可投标上述标段中的1-2个标段,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以标段建筑面积大的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商都新区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毋女士
电 话:0371-536219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系人:
电 话: 0371-86258830 8625883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构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75
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1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2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查询所需申请书样式: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