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东河国资政采 [2015]215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海康路34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如下:
1、供水管网改造
(1)海宁路河口宾馆至区法院段:铺设φ200PE管道900米,安装DN200阀门13个,安装消防栓8个。
(2)区人社局至区文体局段:铺设φ160PE管道500米,安装DN150阀门6个。
(3)海康路供水总表至育英路河宁小区总表:铺设φ200PE管道880米,安装DN200阀门2个,安装消防栓7个。
(4)党政办公楼区块:铺设φ160PE管道200米,安装DN150阀门2个。
2、老小区供水分户控制:对河宁小区456户、武装部住宅楼72户进行供水分户控制改造。
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投资概算: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94.7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河口城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拟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投标企业开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同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含)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工程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工程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于2015年3月26日10:00时前发送招标文件PDF版和工程量清单草稿、电子版图纸,若未收到该邮件,请于当天上午11:30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招标文件PDF版、工程量清单草稿和电子版图纸。
报名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联 系 人: 薄女士 罗先生
电 话:(0546)3631057 3667879 13561089399
报名电话:(0546)3886086 报名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