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卢氏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重新招标公告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卢氏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卢氏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LSXZTBJYZX(2015)21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调查底图、记录手薄;县级标准分幅耕地后备资源图;县级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图;县级耕地后备资源面积汇总统计表、耕地后备资源分类型统计表;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分析报告。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内容;
4. 具有测绘乙级(含地籍测绘)及以上资质;
5. 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调查名录单位(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
6. 拟派测绘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
7.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下午17时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测绘乙级(含地籍测绘)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豫国土资办函【2014】48号复印件1份;
(6)拟派测绘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以上证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
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卢氏县住建局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以转账形式缴纳)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虎子 山 峦 张 娟 电 话(传真):0398---7875560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