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荣乌高速公路部分桥梁增设防撞设施及踏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9 09: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乌高速公路部分桥梁增设防撞设施及踏步工程 已由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荣乌高速公路部分桥梁增设防撞设施及踏步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4]827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12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荣乌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通行费收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荣乌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沿线。

2.1建设规模:荣乌高速公路商庄互通至大王店互通段全长25.407公里,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8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于20111230日建成通车本项目为在沿线16座桥梁增设限高门架,6座桥梁桥墩增设混凝土防撞设施,37座桥梁增设74道踏步。

2.2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荣乌高速公路部分桥梁增设防撞设施及踏步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4本项目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资格要求表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省外施工单位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

近三年内(2012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或限高门架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最多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3  19 日至 2015  3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四楼414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4  8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2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 (http://www.hebgp.gov.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荣乌管理处

地    址:保定市满城县白龙乡远达度假村

邮政编码:072150

联 系 人:李海燕

电    话:0312-7130779

传    真:0312-7130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政编码:050081

联 系 人:马霄

电    话:0311-80897505

传    真:0311-87283048

2015319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共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

2、当投标人数量小于5名时,全部投标人按照抽取顺序产生入围投标人。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具体分组方法将通过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投标人。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抽取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省外施工单位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或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2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工程或限高门架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4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具有《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中国书籍出版社数字资源库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新乡平原新区“滨湖小镇二期农民安置房”环评编制项目(第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