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黄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黄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黄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ZHG15-01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黄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拟对 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黄村土地整治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黄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地点: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黄村
项目编号:LZHG15-013
批准文号:桂国土资发[2013]48号
招标人: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指定范围内施工)。
建设规模:383.28公顷
项目施工投资约:915.57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期:36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
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投标无效。
3、必须是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或桂国土资发【2011】117号文件上备案或后来确认备案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在鹿寨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中标2个项目,且每一个项目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已中标2个项目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鹿寨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其他项目的投标(以中标通知书下发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3月19日至 2015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楼)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公告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提供)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携带下列证件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原件,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2014年6~9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2011年1月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
签订施工合同后5天内,中标单位应主动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原件交由招标人密封保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5天后由招标人负责交还中标单位。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或拒绝提交以上证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2015年 4 月 9 日 9 时 30 分整;地址: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
六、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 标 人: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鹿寨县飞鹿大道29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772—681275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四楼
联系 人:张 工
电 话:0771-5709676 13978611519
七、信息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鹿寨县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6822756
招 标 人: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9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3月19日 09:00 至 2015年03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
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投标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不允许更换,否则投标无效。
3、必须是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或桂国土资发【2011】108号、或桂国土资发【2011】117号文件上备案或后来确认备案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在鹿寨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中标2个项目,且每一个项目必须有独立的与其他项目不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已中标2个项目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鹿寨县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其他项目的投标(以中标通知书下发的时间为准)。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金玲
项目联系电话:139786115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鹿寨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鹿寨县飞鹿大道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魏志国 0772—6812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金玲 1397861151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