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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偃师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九标段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7 16: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偃师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河南省水利厅以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文下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偃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九标段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九标段土建及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GJLY-2015-05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资金。

2、建设地点:工程涉及城关、山化、邙岭、首阳山、翟镇、顾县、缑氏、府店、大口、高龙等10个镇28个行政村,20所学校。计划解决3.51万农村居民和1.27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3、招标范围: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建设单村供水工程19处,管网延伸17处(含集中供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村供水站、蓄水池、管理房建设及水源井首部连接;管网铺设,机电设备安装等)。

4、工    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意见反馈表)。

5、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信息。

6、投标人需提供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53172015323,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与伊洛路交叉口向北200龙盛南刘B区商务楼二楼2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 8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开标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410下午1500

    2.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10楼会议室  

六、其他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无在建承诺书;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意见反馈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证明;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778785

    址:偃师市兴隆东街16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9-6111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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