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医院低温过氧化氢灭菌器采购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新安医院低温过氧化氢灭菌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对上述项目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投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和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经销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3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2、招标编号:0658-1501SZTC2033
3、招标项目:新安医院低温过氧化氢灭菌器采购
4、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证书及上述资质和条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外文证明文件的须翻译成中文件),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3月18日起至3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09室;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5、答疑事项: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5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
7、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9:30
8、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15室
联系电话:83500268 22657269
联系人:曾宪南 梅玲
传真:83500508
邮编:518001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标书费)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7(投标保证金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