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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人民法院智能办案系统及数字法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17 17: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师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的批复,我公司受师宗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师宗县人民法院智能办案系统及数字法庭采购项目组织公开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的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云赛招字2015-046号
2.2采购内容智能办案系统及数字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采购项目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运行等项目。
2.4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企业法人;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行业业绩;
3.7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必须为正规渠道的全新正品;
3.8 产品的质量认证及其他认证情况;
3.9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提供针对此项目制造商产品授权书、售后承诺书、制造商营业执照、制造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税务登记证 ;
3.10供应商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曲靖市范围内的售后服务保修网点,具备项目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请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5 318日至 201546,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由制造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文件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提供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800.00元/份,不邮寄,售后不退。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48 15 00 分,地点为师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购 人:师宗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尹士旺
联系电话:0874-5760555
    址:师宗县通源大街丹青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粉娟
联系电话:13808747240
    真:0874-3314886
    址:曲靖市麒麟西路68号院内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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