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远程执法系统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远程执法系统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远程执法系统项目”组织重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 ZJ-154130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项目概况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远程执法系统项目,包括技术方案深化、软硬件集成、安装调试和验收等工作及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 递交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01室)。
6.1时间:
6.2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
7.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8.1购买文件时应提交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2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8.3本项目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站(www.zjzfcg.gov.cn)
8.4本项目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
九、质疑与投诉
9.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但招标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2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9.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13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接收人:张彦波,0571-81061820。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电话:8989877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路555号下沙文化中心C座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71-8989828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李丹 电 话:0571-81061827
传 真:0571-88473411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