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江北原水工程有限公司连续缠绕夹砂玻璃钢管及管件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江北原水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CXQZ15018
二、项目名称:连续缠绕夹砂玻璃钢管及管件
三、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交 货 期: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施工现场)。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连续缠绕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仟陆佰零玖万零柒佰叁拾陆元整(¥2609.0736万元),其中品目号1-1预算审核单价为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贰元贰角伍分(¥4952.25元);品目号1-2预算审核单价为人民币叁仟伍佰零壹元肆角肆分(¥3501.44元);品目号1-3预算审核单价为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陆拾玖元叁角叁分(¥18569.33元);品目号1-4预算审核单价为人民币叁仟柒佰叁拾柒元陆角柒分(¥3737.67元);品目号1-5预算审核单价为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捌元叁角叁分(¥2958.33元);品目号1-6预算审核单价为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陆拾玖元壹角伍分(¥13669.15元);凡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或投标单价超过预算审核单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5年 03 月 18 日起至2015年 03 月 28 日10:00时(北京时间)止,同时对外发售。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账号:9070210010010001407810。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04 月 07 日 15:30 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5年 04 月 07 日15: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十三、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陈/
十四、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六、本项目产品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次采购接受泉州市采购办监督。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