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湿地公园(土建部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滨河湿地公园(土建部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湿地公园(土建部分)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由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做出设计,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河湿地公园(土建部分)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南召县黄鸭河湿地公园(土建部分)工程位于南召县黄鸭河与中小河交汇处自然形成的护心岛屿。占地面积84000平方米。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任务是:①、周围长1600米1:1.5自由放坡土方工程,共铲运土方7125 m³;②岛内建设一条长1437.67米、宽3米环形彩色砼慢行道工程,共4313.01㎡;③建设区间游园鹅卵石小路共长660米、宽1.5米,共990㎡;④、建设区间游园鹅卵石支路共长960米、宽0.8米,共768㎡;⑤、岛屿迎水面堆砌平均厚度不小于60厘米的大石头共长400米,堆砌石头共计1080 m³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其它土建附属工程等;⑥一公园通往湿地公园过河石块(打池)22.75m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关系、社保缴费证明,近三个月内的工资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 2012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2012、2013、2014年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 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以报名之日起至开标前出具的为准);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施工企业投标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⑴营业执照副本;⑵ 资质证书;⑶ 税务登记证;⑷ 组织机构代码证;⑸ 安全生产许可证;⑹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⑻投标人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召县黄洋路北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1793633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楼22层2209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09300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