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消防增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委托,负责代理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消防增项工程的招标工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消防增项工程
2.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米。
2.3招标范围:针对项目概况所述内容进行专业承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5建设地点: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位于长春高新北区,龙湖大路以北,丙十九街以西,光机路以南,盛北大街以东。
2.6计划工期: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30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应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4月7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
联 系 人:于 忠
电 话:0431-86176629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 超
联系电话:0431-85832429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