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关于贺州市环境保护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环境保护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环境保护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勘察工程
项目地点:贺州市南环路南侧原市汽车大修厂C地块
招标编号:HZZG2015工字34号
招标范围:对贺州市环境保护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岩土勘察,按相关规定提供勘察成果文件。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237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0871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500平方米。
勘察周期:签订勘察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合同估算价:约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勘察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且为岩土工程专业,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17 日至2015年 3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等盖有单位红章的复印件一份,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四楼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4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贺州市
邮 编: 542899
联系人:邱莎
电 话:0774-5202869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五楼)
邮 编:542899
联系人:蒙明燕
电 话:0774-5268003
传 真:0774-5137845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帐 号:45001647402059111111
招标单位: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