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2015年“一事一议”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菏泽开发区2015年“一事一议”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JHDHZ-2015-009
菏泽开发区2015年“一事一议”规划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建设,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菏泽开发区2015年“一事一议”规划项目
1.2建设地点:菏泽开发区岳城办事处和佃户屯办事处。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1标段:岳城办事处;
2标段:佃户屯办事处。
1.4工程内容:1标段 岳城办事处:孔楼、王集、冯楼、杨董;
2标段 佃户屯办事处:沙沃、罗庄。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3.1 1标段 岳城办事处: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2标段 佃户屯办事处: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16日—2015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持以下有效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菏泽市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逾期不予受理),资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报名时对携带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1.4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报名的);
4.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与牡丹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530-5859977、13954030033
2015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