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荥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荥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5】 13 号
3. 供货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4. 采购内容:彩色超声诊断系统2台、心电图机2台、肺功能仪1台、身高体重计1台、血压计1台、裂隙灯显微镜1台、眼压计1台、眼底造影检查仪1台、耳鼻喉综合检查台1台、电子阴道镜1台、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1台、动脉硬化检测仪1台、电导分析仪1台、骨密度检测仪1台、动态心电图系统1套、心率变异分析仪1台、人体成分分析仪1台、体检信息软件1套、健康管理软件1套、舌面脉信息采集体质辨识系统1台、中医经络检测仪1台。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非制造商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 年 3 月16日—2015 年 3 月 20 日上午8:30分—11:30时,下午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国资局南临楼栋)3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相关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专项授权委托书。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荥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59251556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00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