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CDNY-2015-0312;
2.2 项目名称: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机械设备采购;
2.3 项目地点:淅川县;
2.4 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2.5 采购内容:履带式挖掘机一台、轮胎式装载机一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人民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若为授权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则需提供所代理品牌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投标人均需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以2015年 3 月 16 日至2015年 3 月 20 日之间开具的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16 日至2015年 3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原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且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13782139909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39976677 0377-6058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