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部分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及公园公共设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5】0308-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单县部分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及公园公共设施维修工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单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单县部分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及公园公共设施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工程;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七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一标段:君子路与舜师路交叉口;
第二标段:君子路与单州路交叉口;
第三标段:君子路与向阳路交叉口;
第四标段:湖西路与向阳路交叉口、湖西路与健康路交叉口、湖西路与舜师路交叉口、湖西路与单州路交叉口、园艺路与舜师路交叉口东南角、健康路与白云路交叉口;
第五标段:创城路线苗木补植;
第六标段:莱河西路绿化提升;
第七标段:生态公园、莱和公园、东沟河湿地公园等公共设施维修;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有效证件;
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只能参与第七标段报名,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可参加所有标段报名。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持以下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4.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临时)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有效证件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单县衙门街北段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邮 编:274300 邮 编: 274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包先生 樊先生
电 话:18816068808 电 话: 0530-6200072 15305308845 13305306895
日期: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