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2015年度长江口河势跟踪分析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 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国家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 2015年度长江口河势跟踪分析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5年度长江口河势跟踪分析(下称“本项目”)
2.2 合同期:2015年5月1日至本项目下一次招标完成、签订合同确定新合同期的前一日为止(最迟至2016年12月31日)。
2.4 项目概况
长江口水沙条件及河床地形的变化十分复杂,且近年来人类活动的影响日益加剧,为掌握长江口总体河床地形及水沙条件变化情况,招标人制订了严密的地形和水文监测计划,并委托专业的监测单位实施,取得了大量现场资料。2015年主要现场观测的资料有:
a) 第1、2、3、4季度地形和河床质采样资料;
b) 枯季(2-3月)和洪季(7-8月)长江口水文泥沙监测资料,主要包括:南北港、南北槽分流分沙比;长江口南港北槽固定垂线点水文泥沙测验和ADCP走航观测断面。
c) 各月航道维护疏浚施工及回淤量统计资料;
d) 长江口区域南槽东站、牛皮礁站和长江口站的风浪观测资料等。
上述资料需要进行及时、系统、深入地分析,以掌握长江口河势和水沙的变化情况及其变化趋势,为长江口深水航道维护施工及以及长江口航道资源开发及保护等提供技术依据,为此计划开展本项目研究。
2.5 招标内容:
(1)研究目的
全面收集上游来水来沙、长江口区域历年及2015年最新的水沙、地形及航道维护疏浚施工等资料,对长江口整体河势进行跟踪分析研究,掌握深水航道回淤量时空分布变化情况,结合长江口的水文泥沙变化、气象条件、周边人类活动、总体河床演变特征等,提出指导航道维护疏浚施工的建议,为航道维护服务;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开展相关现场观测和工程科研的建议。本项研究成果应能为相关研究提供基础分析成果。
(2)主要研究内容
l 根据各月的航道维护情况以及收集到的上游流量、长江口区域的风浪、潮汐、温度和盐度等水文气象和周边涉水工程建设等边界条件,逐月跟踪分析各月的航道维护疏浚情况,提出维护建议。各月提交一份《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维护情况跟踪分析报告(2015年*月)》。
l 收集历年以及2015年各季度长江口常规河势地形、水文观测成果以及相关的长江口上游流域来水、来沙资料、口外水沙地形观测资料、风浪资料等,分析长江口近期河势变化、水文泥沙变化情况,以及航道维护、航道回淤变化情况,初步分析变化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每季度提交一份《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维护河势跟踪分析报告(2015年第*期,总第*期)》。
l 分析2015年枯季、洪季的水文泥沙观测成果(包括长江口分流分沙比观测、固定垂线水沙观测、ADCP固定断面流速观测等水文测验成果),并与历年观测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变化情况,提出分析成果报告。对应于2015年枯季、洪季两次水文测验成果,提交《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维护2015年*月水文泥沙观测成果分析报告(总第*期)》。
l 在完成上述分析工作的基础上,总结2015年度航道维护、水沙及气象条件、河床演变等的主要特点,编制2015年度综合分析报告。
(3)总体进度安排
l 全年按季度出版4期《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维护河势跟踪分析报告(2015年第*期,总第*期)》。要求承担单位在收到河势地形监测成果资料2天内,提供本季度地形主要变化的河势变化简报,1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报告,2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l 全年提交2期《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维护2015年*月水文泥沙观测成果分析报告(总第*期)》。要求在收到现场资料后的1个月内完成初步成果报告,2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l 各月航道考核测图完成后3天内,提交一份《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维护情况跟踪分析报告(2015年*月)》。(1-4月若无当月航道考核测图,则以航道施工检测测图为准)。
l 在2016年3月前提交一份全年的综合分析报告。
l 2016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
(4)考核指标
l 按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开展相关分析研究,按进度提交各项研究报告。
l 分析应能反映河势水文实际变化,并初步分析提出变化的原因。
l 根据地形、水沙条件变化及航道维护疏浚情况,及时分析(在采用新的资料的各月或各季报告内)、提出航道维护施工和开展相关现场观测和工程科研的建议。
2.5 技术要求
按照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研究工作大纲编制要求”编制研究工作大纲,并根据大纲完成2015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长江口河势跟踪分析研究任务。
在合同期间,业主根据需要有权对项目研究思路、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工作内容等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做出的调整,并保证按标准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2.6 质量要求:
研究成果应达到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7 成果专利:
本项研究取得的专利成果等由中标人与业主共同拥有,未经双方同意,本项研究取得的资料及成果,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8 其它要求:
为开展本项研究,招标单位将向中标人无偿提供2012-2015年期间由招标单位负责开展的长江口现场地形、水文泥沙观测成果资料及航道维护疏浚资料。研究单位应全面收集近年来长江上游输水沙资料、长江口水域涉水工程建设情况及长江口区域由中标人开展或其它单位开展的各类地形、水文泥沙观测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开展地形、水文泥沙观测资料成果分析研究能力的勘察设计、研究单位或大专院校。
(3)投标人必须具备近3年内在类似长江口水域开展过河势、水文分析研究的项目业绩。
(4)投标人企业财产情况良好,近三年企业未出现重大财务问题,有2011年至2013年的财务报表(大专院校不用提供)。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3月16日至2015 年3月20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 8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招标人处(详细地址附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邮 编:200003
联 系 人:赵德招
电 话:021-53851820
传 真:021-53857666
电子邮件:chenghf@cjkhd.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账 号: 210085152110001
招标代理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3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叶秉政
电 话:021- 62667333-174
传 真:021- 62276543
电子邮件:543835967@qq.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延平路支行
账 号:31001610509056000639
2015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