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和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和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和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及数量: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和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设备
3、政府采购编号:GD-HW-20150042
委托代理编号:GDCZ-CG2015-005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所在地依法纳税证明原件;
(4)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
(5)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原件,并由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至提交投标文件日前当年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原件;
(6)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服务器、存储阵列、交换机、防火墙)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机关或安防行业颁发的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证》一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至少具备一名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和一名以上中级网络工程师,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前述这两名工程师需全程跟进完成系统集成工作,直至系统运行稳定。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5年3月11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14:30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持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凭甲方的现场勘查证明原件方可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3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975582222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中天大厦11层1110室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735-8885988
9、监督机构:郴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罗主任 电 话:0735-2171219
10、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郴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账 号: 5963 6350 1109
投标保证金只接受转账形式提交,转账应于开标前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账到指定帐户(开标前提供原始汇款凭据原件经核对账号和户名无误后,方能作为有效投标),现金方式提交的作无效投标(开标前必须凭转账凭据原件在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置换收据)。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