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14年中央本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项目--西藏自治区辐射能力建设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155500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委托,对2014年中央本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项目--西藏自治区辐射能力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采购内容、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低本底液闪谱仪 | 1 |
2 | 选频测量仪 | 1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期:1 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交货
2 到货后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并交付甲方试运行
3 甲方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验收
交货地点:西藏拉萨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
售价855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如需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邮购须传真的格式附后)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3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层前台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日9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层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九层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江子扬、李歆然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88354433转396、420 传 真:010-88356025
电子信箱:codile@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汇入城市:北京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邮购须传真的格式:
1、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注册资本 | | 企业类型 | |
批准登记机关 | | 组织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营业期限 | |
地 址 | | ||
电 话 | | 传 真 | |
邮 箱 | | 邮 编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2、邮购凭证
此处粘贴电汇、转账等汇款凭证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