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警用装备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YNTT201503070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警用装备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警用装备入围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NTT201503070
2、招标内容: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警用装备入围项目,拟入围10-15家投标人。
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警用装备 | 详见参数部分技术要求 | 2 | 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本包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必须整体投标,整体中标,不得拆项、漏项。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经营范围含有相应内容,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4)投标人如是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明文件。
5)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则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6)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应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办理。
6、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寄送。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提交小写: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的保证金,保证金递交形式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缴纳保证金使用转账支票的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所列开户行及帐号自行进账,并将进账单原件交付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电汇凭证形式,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17: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者、未到帐的(支票、汇款、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提交形式)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
注:保证金不接收现金形式
8、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日上午09:30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区政府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区政府4楼会议室。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1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 系 人:吴 鹏
联系电话:0871-65895558 13648811240
传 真:0871-65895558
电子邮件:353237347@qq.com、ttzbgs@163.com
收款人户名: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
法律顾问: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
日 期: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