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GWCG(2015)- JC2015015-613(2015财购计[jc2015015]号) 2、招标项目内容:电子胃镜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电子胃镜 | 医疗设备,器械 | 医疗 | 1套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南靖县靖城中心卫生院 | 15260188596 | 南靖县 |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3-13至2015-03-19 |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漳州市南昌路10号华联商厦14层A部分 | 5、联系人: | 许小姐 | 6、联系电话: | 0596-2096305 | 传真: | 0596-2096302 | 公司网址: | | E-mail: | | 7、投标人资格: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3)供应商必须提供报价产品中文版本的医疗器械登记表。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有“见附页”的,各供应商须将附页提供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5)供应商代表必须到现场参与谈判,参与谈判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供谈判小组核对。(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的须附有《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年度申报报告表》。 | 8、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3-20 15:00:00(北京时间) | 9、开标时间: | 2015-03-20 15:0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地点: | 漳州市南昌路10号华联商厦14层A部分 | |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2、开户银行: | 厦门市农业银行非矿支行 | 开户名称: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40-343001040010641 |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3-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