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光纤传输及配套设备”等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TC-156301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的委托,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光纤传输及配套设备”等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GXTC-1563018
2. 本项目预算为6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
3. 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各包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交货地点 |
第一包 | 1.1 | 光纤传输及配套设备 | 1 | 65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
1.2 | P2卡及适配器 | 130 |
提请投标人特别注意: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包进行投标,也可对多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一包中的个别产品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 对投标人的主要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培训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和技术信誉。
(5)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并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3月9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2212室。
8.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苏州街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www.zhaobiaocaigou.com.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联系人:牛静
联系电话:010-82101639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2212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贾大伟、张英、程乾坤
电 话:010-88354637-814、818、801
传 真:010-88354637-813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