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服采购项目(第三标包)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的委托,对警服采购项目(第三标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541GZG11112A
二、采购项目名称:警服采购项目(第三标包)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叁万柒仟柒佰伍拾贰元(¥637,752.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警服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须符合公安部警服生产相关文件精神,被取消和暂停资格的企业(重新取得资格的除外),不具有投标资格;
6.投标人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版)》中的“警用服饰生产企业”,且同时具备包内第3品目的生产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注: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原件和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报名现场核对原件,核对后当场予以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成功报名后留存):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第5、6点的相关证明及近三个月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纳税等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相关材料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不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恕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6日9时00分起至2015年2月27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2月2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17216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中898号
传真:020-831722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邮编:51003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账号:44037901040000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