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对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GXTC-1563014
2. 本项目预算为794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 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及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粮食、副食调料类 | 170.00 | 详见“第六章 货物质量和技术服务要求” | 2015.3.26-2016.3.25 |
2 | 蔬菜水果饮料类 | 179.00 | ||
3 | 肉类 | 370.00 | ||
4 | 水产类 | 75.00 |
注:本项目共分4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所有分包进行投标或只对其中某一分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可成为一个或多个分包的中标供应商。
4.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7) 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原材料经营许可资质。肉类食品检疫合格证。
(8) 投标人的送货及相关人员具备北京市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及配送人员的无犯罪纪录证明。
(9) 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3月4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三层309室。
8.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5年3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苏州街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会议室。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三层309室。
邮 编:100086
联 系 人:张雪莲
电 话:010-56132402
传 真:010-82619554
电子信箱:gxzbbjf@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