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审议翻译工作(包括笔译和交传口译)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委托,对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审议翻译工作(包括笔译和交传口译)(招标编号:GXTC-156301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拨款,投标人报价以单价报价,按照实际翻译量(包括笔译及交替口译)结算费用,项目预算总额不超过40万元。
2、招标内容: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审议翻译工作。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3)服务提供商应为具备专业翻译资质,并具备政府政策文件翻译能力的专业翻译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翻译公司、律师事务所等),聘具有二级以上(含本级)全国翻译专业资格(口译)至少3人和(笔译)的翻译人员至少10人。
4)近三年内为部级机构提供经贸相关笔译和口译服务。
5)服务提供商应保证本项目服务团队专业翻译人员人数充足,及时高效响应高强度、紧急、大任务量的项目需求,应保证为本项目固定具有二级以上(含本级)全国翻译专业资格的英文笔译人员5名和英文交传口译人员3名,以及具有同等或更高翻译专业资格的英文笔译人员2名负责校译统稿。保证在项目需要时可安排具有二级以上(含本级)全国翻译专业资格的西班牙语笔译人员2名和法语笔译人员1名完成翻译任务。保证在个别特殊情况下,随时增派充足数量的英文译员,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翻译任务。该个别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笔译量短期激增,需在48小时内完成10万字翻译任务的情形。前述所有成员需具有2年以上的为中央国家机关提供国际经贸领域翻译服务经验。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3日起,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韦伯时代中心C座2212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现场考察:不组织。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3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前2天(即2015年3月4日)将向投标人发放笔译测试文件,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反馈测试材料。开标时间:2015年3月 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苏州街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人: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
联系人:裴文利
联系电话:010-65197306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韦伯时代中心C座2212室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贾大伟、张英
电 话:010-88354637-814、818
传 真:010-88354637-813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