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2015-2019年度绿化及苗木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高明区明城镇2015-2019年度绿化及苗木维护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03月13日至2015年03月20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501K15N0216
2.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2015-2019年度绿化及苗木维护服务项目
3. 项目内容简介: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元) |
1 | 绿化及苗木维护 | 2015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日 (以实际签订合同日开始计算) | 3564247.12 |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不接受暂定或待定的企业);
3)投标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证书;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5)投标人必须备有一辆(或以上)洒水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资料内容一致,否有可能导致废标):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证书;
●投标人洒水车的行驶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有兴趣的供应商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邓先生,电话:0757-88833371。
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03月16日至2015年03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三、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三、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三、帐号:718557748571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4月02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4月0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开标室
(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gaoming.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gitc.com)
八、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电 话:(0757)88831410
联 系 人: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8室
电 话:(0757) 83160061、88231555
传 真:(0757) 83160060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严先生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