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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公交线路站牌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26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公交线路站牌制作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4〕1100号

2. 项目名称: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公交线路站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3.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A

公交线路站牌

140

采购人拟采购公交线路站牌的总量暂定为140个,采购人目前能确定采购的公交线路站牌为90个;剩余的50个,采购人将视公交线路的需要和使用情况实施采购或者不再采购,合同结算按实际供货量和中标单价结算,采购人有权终止从中标供应商处采购,并且不承担中标供应商的任何损失,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

产品技术参数、交货时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 项目预算:362,633.00元。

5.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B、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C、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6日-2015年1月13日,每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现场检查、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注册或未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8.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6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063375

9.投标时间:2015年 1月16日上午09:00—09:30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1月16日上午09:30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B区。

12.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将询问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20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769-23063375 李先生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6室

邮政编码:523109 传 真:0769-2306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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