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安置房小区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西塘丽景、原罗汉院东侧等安置房小区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建湖县安置房小区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3、供货地点:西塘丽景(原严桥地块)四期、明珠锦苑(原物流地块)四期高层、城市嘉园三期、西葛庄路南保障房(原钟庄中学西北侧)、湖景人居四期、翠谷玉苑中区、翠湖人居小区西侧地块
4、项目数量:无负压供水设备13套(包括给水泵及配套设备,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已落实
6、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无负压设备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配水设备卫生许可批件、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罐式叠压给水设备检验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1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4、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体系、环境卫生认证体系、电器控制柜强制性认证(3C认证);
6、投标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正式员工(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企业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携单位介绍信到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有效)。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在业务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四、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5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0623339)或其它有效形式与大洲招标代理(建湖县双湖路建设大厦一楼)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报名成功的单位由招标代理机构与其予以书面确认。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地区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 军
联系电话:0515-80696152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 晶
联系电话:15151062255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08020、80609919
六、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建湖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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