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GZSE-2014HW-01】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E-2014HW-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至(3)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以下第六点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2月26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1月 14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 时(注 2: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电话:
020-62313760
电话:
传真:
020-62313719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强路1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体育中心支行
帐号:
44001382203052502139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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