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政府监控二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区政府监控二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区政府监控二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QPZFCG2014-048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完成登记手续;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所提供的主要产品(视频设备、存储,传输,解码)须提供厂商的授权书原件;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
4、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
5、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其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地点
1、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4年7月28日 至8月1日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7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请带好U盘)。
2、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谈判会议。
五、接受响应文件和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4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3:00-13:3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时间:2014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3:30起(具体时间抽签确定)。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底楼会议室。
六、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qp.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联系人:周志浩
电话:59732890*2010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北楼107室
联系人:王晓红
电话:021-59729792 传真: 021-59738802 021-59729792
文件制作日期: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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