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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室内LED照明节能改造采购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二)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4-02-26 08:47:00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室内LED照明节能改造采购

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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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室内LED照明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8-144106ZXY011)疑问,作出如下回复:

一、 疑问一:本项目投标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了优势互补,达到要求的资质及实施能力等,建议投标人资格为节能服务公司和LED灯具或光源制造商组成联合体投标

答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疑问二: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中第3项:银行资信等级评审标准,AAA级得2分。如未到评级年限的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证明文件是否同样可以?

答复:招标文件中有明确“AA级或A级或未到评级年限的公司但具备银行出具企业诚信系统无不良信贷记录的证明或保函的,得1分”。

三、 疑问三: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中第8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团队成员数量须在5人或以上,均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成员数量及资质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做废标处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成员名单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提供资格证书及2013年7-12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清单。建议改为提供投标前三个月社保清单,因为考虑到人员流动因素,2013年12月之前的社保距离投标时间较久,无法保证投标时人员达到五人。

补充调整: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中第8项证明文件及第七章第二节技术规格/拟派项目人员安排要求(A、B包同时适用)的证明文件均调整为:近半年(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社保局出具的社保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 疑问四:招标文件澄清文件里最后一点明确要求产品均须为标杆产品。据了解,室内照明产品不是全系列都在标杆目录里,如吸顶灯。因此,建议修改为投标所用产品生产厂家有产品进入标杆目录。

答复:因标杆产品为评分内容,非实质性要求,故不做调整。

五、 其他未涉及内容不做澄清或补充,请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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