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阳光水岸四期洛河堤顶防汛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宜阳县阳光水岸四期洛河堤顶防汛路工程已由宜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NZDLY-2014-01号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宜阳县灵山至西小河段洛河两岸,主要工程内容为:在南岸堤顶修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15米,长4.1公里;在北岸堤顶修建C25混凝土路面,宽7米,长4.7公里。
3.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施工标段
3.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在其他行业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含图纸费),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6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其他
招标人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阳县水利局
地址:宜阳县城东区奔马标志北大道路东
邮编:471600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663878060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编:471000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379-63216821传真:0379-63216821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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