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的委托,为大连市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一、招标人:大连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招标编号:THCG13-22四、招标项目名称:大连市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五、招标项目内容:专业单反相机及配件4套、专业高清摄像机及配件3套、小型高清摄像机及配件2套、专业单电相机及配件2套、便携式计算机5台、台式计算机10台、激光打印机4台、投影仪2套、服务器静音电源1台、电源风扇3个、录音笔2个、小型航拍飞行器1台、U盘100个、多媒体移动设备15部、高清电视机3台、大容量移动硬盘5个、编程系统控制台1套、媒资管理系统1套、高标清非线性编辑系统1套、摄影器材干燥箱2台、影音资料防潮箱2台。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注: 1、本次采购内容中的专业单反相机、专业高清摄像机、专业单电相机投标人可提供进口产品,也可提供非进口产品。除此以外的其它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本次采购的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内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六、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及所要求的服务;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专业单反相机、摄像机、专业单电相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媒资管理系统、高标清非线性编辑系统)的合法经销授权证明;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市西南路芳泽园20-4号八、报名要求: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名称申请。(例:××公司和××公司联合体),其在该项目后续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签订合同等政府采购活动均应使用联合体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地投标人在本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需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经资格初审合格后(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各投标人的原件需在资格后审阶段备查。九、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7月15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四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13年7月15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开标时间:2013年7月15日14:00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十三、招标人:大连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十四、招标代理人: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启秀 电话:86732668-803 传真:86732668-805 地点:大连市西南路芳泽园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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