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漯河市2014年度市区道路“小广告”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2014年度市区道路“小广告”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3]159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项目实施能力的单位;开标时需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法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原件而开标时不能提供的,可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有效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缺项或不真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的结果。
三、招标内容:漯河市2014年度市区道路“小广告”清理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13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领取招标资料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
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联 系 人: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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