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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用设备及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3-14 13: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专用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2014002-1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专用设备及服务采购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产品质量管理等要求)。

(3)近三年在泉州市辖区域内没有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5、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人民币1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或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4 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 标 时间:2014年 4 月 4 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并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0595-28962900 进行投诉。

12、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5-68292909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6633

联系电话:曾先生 电 话: 0595-28962900

电子信箱:fjzyzb@163.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 0595-28962900

开户名: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崎信用社

帐 号: 9070 3190 4001 00000 21788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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