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金昌市环保局委托,将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运作合法,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完善售后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JCZC2014GK-04
二、招标项目内容:一氧化碳分析仪1台、臭氧分析仪1台、氮氧化物分析仪1台、二氧化硫分析仪1台、颗粒物PM10分析仪1台、气体校准仪及数采仪1套。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凡未按下列要求提供全部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通过2012年度年检,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人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6、投标人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方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查询函有效,发布前开具的无效。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8、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须提供不低于AA级(含AA级)银行资信等级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的鲜红印章(公章),所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鲜红印章(公章)方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
1、时间:3月31日—4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成功后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路径为下载专区→其他下载资料-供应商网上报名说明)。
3、标书费:400元/份。
4、联系人及电话:黄峰 0935-8325935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月21日下午15:00时(当日14:30起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
八、开标时间:4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前。
九、供应商网上报名前“注册”时请按“供应商网上报名说明”上传以下资料:
1、投标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应通过2012年度年检);
2、投标供应商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投标供应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参加投标时提供);
6、代表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仅限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7、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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