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2013年森林抚育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阳山县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YDZB14QY012G
二、项目名称:阳山县2013年森林抚育建设项目
三、各包组采购信息
包组号
包组名称
内容
建设地点
建设面积(亩)
一
阳山县森林抚育标段1建设项目
森林抚育
阳山县称架林场
3384.5
¥328,296.50元
二
阳山县森林抚育标段2建设项目
2947.5
¥285,907.50元
三
阳山县森林抚育标段3建设项目
3668
¥355,796.00元
完工期: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修枝、割灌、除草等抚育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进行年度验收工作。
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均进行质量等检查验收。2014年12月31日前进行年度验收工作,凭监理公司出具的年度验收报告进行结算实际抚育面积工程量,凭税票付款。当年抚育面积未完成或年度验收不合格的,该部分的款项不给予结算。所有税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备注:以上费用均含作业设计、工程监理的费用。抚育最高单价为人民币:97元/亩。投标人每亩抚育单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4月份或之后】
4.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4、具有广东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4.5、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4.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公示
5.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
5.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yangshan.gov.cn)、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www.youde.net)。
六、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6.1、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6.2、地点和文件售价: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6.3、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6.3.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3.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3.3、税务登记证;
6.3.4、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3.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3.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7.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8月12日10时3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10时30分。
9.2、开标地点: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王小姐。
10.2、电话:0763-3280723。
10.3、传真:0763-3280722。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育才路4号金源楼D梯201单元。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谭先生。
11.2、电话:0763-7805015。
11.3、传真:0763-7805633。
11.4、地址:阳山县行政小区四路林业大厦。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12.1、投标人须于2014年8月5日17时30分之前向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包组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并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传真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2.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12.2.1、户名: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2.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阳山支行
12.2.3、账号:4470 0001 0400 13675
12.2.4、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YDZB14QY012G包组: 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
1、如无特殊说明,各包组要求均相同。
2、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3、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4、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报名,并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选一个包组。若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包组的综合得分及排名均为第一时,则只能按包组的先后顺序中选一个包组。中选后,其他包组将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5、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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