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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03 14: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经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2014年第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

2.3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1475米;总投资约164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等工程

2.6标段划分: 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锦和中路(莲花街―锦和北街),红线20米,长850米;

第二标段:玫瑰街(须水河东路―西四环辅道),红线25米,长625米;

2.7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城市道路工程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开具日期在发布公告之日后);

3.6 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楼115室)进行报名。

报名时请持: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项目经理的无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8、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外省企业需持有河南省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贰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2报名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重大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招投标违纪情况证明才具有投标资格。

4.3 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通知后5日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联系 人:邱先生

电话:0371-67993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 人:郝先生 潘女士

电 话:0371-6592832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4号(经一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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