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航道管理处“航标改建项目”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常熟市航道管理处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航标改建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采购编号:SZWK2014-CS-X-056号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18000元
四、采购项目清单及产品材质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 格
数量
备 注
1
6米钢质灯桩
φ0.8*6米钢质灯桩
4座
含标体安装
2
8米钢质灯桩
φ1.0*8米钢质灯桩
1座
含标体安装
3
一体化航标灯(内置遥测终端)
8盏
1闪4秒红灯4盏(含备件1盏),1闪4秒白灯2盏(含备件1盏),4闪8秒红灯2盏(含备件1盏)
(二)产品材质及技术要求
①航标灯要求
采用一体化航标灯。
一体化航标灯采用LED光源,需有国家质检部门的合格质检报告,左岸侧面标灯器采用绿色单闪4S,右岸侧面标灯器采用红色单闪4S。符合《航标灯通用技术条件》(JTT761-2009)的要求一体化LED航标灯,灯器功率不小于12V/2.5W,灯光视距在大气层透明度T=0.74条件下大于4.0km。在连续阴雨22天情况下能正常工作。
太阳能电池板应采用单晶钢化玻璃封装的太阳能电池板,额定功率应≥18W,电池板呈扇面嵌入式地安装于一周,太远能电池板的工作寿命≥8年。
②遥控遥测终端装置
一体化航标灯均内置遥控遥测终端,通信模式为GSM,通信协议及功能符合江苏省航道局航政管理系统,具备白天能远程遥控开灯/关灯/延时关灯,通信接口232/485,安装在一体化LED灯器内
航标遥测装置产品的特性及技术参数如下:
工作电压:直流 12V
主板静态工作电流:≤20MA
GSM模块:待机≤50MA、瞬间350MA
GPS模块:待机≤85MA
工作时间:24h/d (长期)
温度范围:-10~+55℃
湿度范围:10%~95%
GSM接收灵敏度:≤-103dbm
电参数测量要求:误差 ≤±10%
③标体要求
钢质灯桩:标体制作必须选用CCS船用钢板。筒体钢板6mm,连接法兰10mm。
6米钢质灯桩规格表
塔体高度
6米
直筒身直径
φ0.8米
底座直径
φ1.6米
直筒身节高度
2.6米
法兰厚度
10mm
筒体板厚度
6mm
平台直径
φ1.6米
栏杆高度
0.8米
平台板厚度
6mm
预埋螺栓规格
16-M16
设计抗风强度
32.6m/s
标体使用年限
15年
标体总重
1.8吨
8米钢质灯桩规格表
塔体高度
8米
直筒身直径
φ1.0米
底座直径
φ1.8米
直筒身节高度
1.5米*3
法兰厚度
10mm
筒体板厚度
6mm
平台直径
φ1.7米
栏杆高度
1.0米
平台板厚度
6mm
预埋螺栓规格
18-M20
设计抗风强度
32.6m/s
标体使用年限
15年
标体总重
2.2吨
灯桩从下往上分为:下锥体节,直筒体节、上锥体节、操作平台和维护护栏。
灯桩每节采用钢质法兰盘连接。上下爬梯设置在标体内,门的对面方向。
操作维护平台上设置航标灯安装灯器立柱,电池箱及太阳能板支架。太阳能板和检修门出入口不应放在同一侧。
航标门采用内置式铰链,配置统一的航标门专用钥匙。
1、钢板卷板成型渗透彻底,纵横等向性能均匀,内部组织致密,焊缝应一次性焊透成型,焊缝堆高应不低于母材 1~2mm,焊缝抗拉强度不应低于母材,焊缝处无开裂。外表面焊缝须打磨平整。
2、热镀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GB-T13912-9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品热镀层技术要求》标准要求,外观光滑、无毛刺、滴瘤和多余结块,不得有过酸洗或露铁缺陷。
3、锌层厚度大于0.086/mm,锌附着量大于610g/㎡;锌层均匀性良好,用硫酸铜溶液浸蚀四次不露铁锌层附着性良好,经锤击数次实验,锌层不剥离,不凸起,并附柱形标体镀锌质量检验报告;
4、标体连接件选用不锈钢材质.
5、航标功能要求侧面标标体颜色左岸为白色、右岸为红色;灯桩表面贴3M反光膜,反光膜采用3M工程级反光膜3400系列,产品符合国标GB/T8833-2002要求。使用年限则自标志安装之日起≥七年之内。安装完毕后的标体表面反光膜平整、光洁、无伤痕。
6、柱形标体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检验。标体直径误差不大于2mm,高度等外形尺度不大于20mm,同心度偏差不超过2mm。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未超出经营范围。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待项目施工布线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的95%,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再支付5%。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
4、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技术参数、配置清单等详细说明;
6、售后服务承诺;
7、安装施工计划;
8、保证金收据或银行汇款凭单复印件;
9、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以上1-8项文件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为无效报价文件。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九、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缴纳至指定账户;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元,账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102020209000431342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3、各响应单位在电汇时必须注明响应供应商全称,所响应询件文件的编号及“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4年10月15日9:00~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前台
4、本项目将于2014年10月15日13:30在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一、询价评审办法:
1、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二、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只接受国产产品。
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2014年10月14日请至我公司前台领取灯柱平面图。未领取图纸的供应商为无效投标。
3、报价要求: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报价包括产品、施工、安装、调试、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
4、响应单位在交货时须提供的材料:
A、原厂家的质量检验合格书; B、中文使用说明书;
C、质保单。
5、响应单位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6、响应单位应保证配套产品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7、交付使用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完成。
8、合同签订时间: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由排名第二的响应单位成交。
9、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10、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仕倩。
联系电话:0512-65158848-8010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2、采购单位:常熟市航道管理处
联系人:瞿栋明 联系电话:0512-52775376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及监督电话:
1、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卫康招标网Http://www.szweikang.com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2893533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9日
附件文件名上传时间大小
SZWK2014-CS-X-056常熟航道处航标改建.doc2014-10-09119.5Kb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