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迎宾路(月河东路至团结路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广饶县迎宾路(月河东路至团结路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广饶县人民路205号
项目编号:GRZCGK2013-305#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工程名称:广饶县迎宾路(月河东路至团结路段)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工程规模:路段全长1200米,对原路面进行改造(三块板断面形式),道路两侧铺装人行道,配套给水、雨水、污水管线等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340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境内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具有本企业的沥青拌合站以及与之配套的实验室,报名时提供设备发票,报名后招标人现场核实;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报项目部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1名项目总监、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名监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格证书);
3、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需有本企业交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开标现场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1、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沥青拌合站设备发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2013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广饶县外企业须提供进广饶县施工资质验证申请表、东营市清欠办(或广饶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专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在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专职委托人)】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参与工程监理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报项目部人员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3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未体现项目总监姓名的还须提供备案申请表)、广饶县外企业须提供进广饶县监理资质验证申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专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在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专职委托人)】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每日8:30至11:40,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台(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或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实验楼206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先生、籍女士
联系电话: 0546-8307357、8309198、6449591
监督单位: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6923181、645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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