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3日
项目名称 | 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 批准文号 | 肥政采审(2013)第114号 |
项目编号 | 0202201304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代理机构 | 泰安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郑宗鑫 | 联系人 | 张 建 |
联系电话 | 13325270899 | 联系电话 | 0538-3238856 |
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 | 2013 年12月23日至 2013年12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 谈判文件 发售地点 |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竞争性谈判 文件售价 | 300元/本,售后不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高娜 0538-323268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3 年12月31 日9时 | 开标地点 | 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中央空调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品牌要求:格力、海尔、日立。(具体采购要求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交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工。 4、预算控制价:60万元。 | |||
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生产或销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3、竞标人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 5、所投设备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国家节能产品认证; 6、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文件时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竞标人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或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发售。 | |||
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 2、竞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下列账户: 收 款 人:肥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24550421130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城新城路支行 3、竞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或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账户汇至上述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上的汇款人名称与竞标人不一致的,将不予接收。 4、产生成交人后,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违反《诚信承诺书》行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竞标人应持银行进账单到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投标保证金统一代收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讫凭证。未取得《投标保证金统一代收证明》的,将被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 |||
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肥城市政务信息网(www.feicheng.gov.cn)、肥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cprtc.gov.cn)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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