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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2-27 08: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77-13GZTP01A07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3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0877-13GZTP01A072。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

5. 采购预算:302.4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服务:

服务内容

人数

服务期限

普通教师和后勤人员的人员管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教师及后勤人员

70人

一年

人民币100元/人/月

(注: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4年1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9.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15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月15日9时30分。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州市越秀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2三楼

广东省四会市贞山区莲四路

联 系 人:杨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许工、梁工

电 话:020-37816279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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