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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罗联乡人民政府垃圾转运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FJLQ20132104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09-09 10: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罗联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垃圾转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Q20132104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

联系电话

地址

1

中型垃圾中转站设备(含两个垃圾箱)、超声波除臭设备、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批

详见标书

长乐市罗联乡人民政府

王先生13400502722

长乐市

3、预算金额:67.322万元人民币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9层601室)

6、联系人:陈小姐(购买标书)/钱小姐(项目负责人)

7、联系电话:0591-87678300、87627820转818/807、15280159600

传真:0591-87678300转801

公司网址:http://www.fjlqzb.com E-mail:fjlqzb888@126.com

8、投标人资格: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

2) 投标人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3) 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提供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其他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有,需提供。(如: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等);

5) 车辆产品应有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

6) 垃圾车应有国家税务总局免征购置税公告;

7)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2013年9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3年9月30日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9层601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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