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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预告】办公业务用房租赁

作者:政府采购 发布于:2013-10-18 14:22:00 来源: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拟就其办公业务用房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采购项目:办公业务用房租赁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3.52万元

四、租赁期: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

(一)选址:位于广州市越秀辖区内,广州解放南路以西,大新路以北,海珠中路以东,惠福西路以南的范围内;交通方便、道路宽敞。

(二)面积:建筑面积合计约为1200平方米,内部结构方正,适合做培训课室。

(三)★标的物性质:办公用途。

(四)其他要求:1.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等权属证明;2.高层建筑,带电梯,内部有停车场,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已经配套并已运作;3.采购人只承担租金和物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由出租方负责;4.要求为框架结构,水电、消防等设施配套完善;5.同等条件下,能够有内部职工食堂较优;6.能够满足采购人的续租要求。

(五)交易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六)交接时间: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楼盘,并且给予采购人两个月的免租期,以便采购人进行间隔调整等项目的装修。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商。

七、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8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权属人报名的提交标的物的权属证书(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代理商报名的提交标的物的权属证书(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及权属人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有效的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3.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资质证书;

4.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三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3340921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网址: www.gzgp.org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

邮编:510175

采购项目联系:(020)22330239 何小姐 传真电话:(020) 22330269-239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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