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窗帘更新项目公开招标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窗帘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窗帘更新项目
2、编号: 项目编号:招13-0712 采购编号:13-20104
3、招标内容:窗帘更新维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投标人需具有ISO 9001:2008及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6日,
每天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楼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在前往本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条件”的证明文件(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
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
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
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 元/本(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508室)
七、招标答疑会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招标答疑会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八、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领取补充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
十、开标会时间:2013年10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会地点: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 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 系 人:王井钱 联系 人:沈思骏
电 话:34254567 电 话:021-62445138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编: 200063
邮 箱:kirin_shen@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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