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高栏港区生态工业园区回顾性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高栏港区生态工业园区回顾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JD2013-072FG。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高栏港区生态工业园区回顾性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0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近3年(2011~2013)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向省环保厅申报的各类材料及取得申报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所需要的省环保厅出具的各项环境质量绩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2. 数量:一项;
3. 工期说明:
(1)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近3年(2011~2013)环境质量报告书;
(2)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向省环保厅申报的各类材料及取得申报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所需要的省环保厅出具的各项环境质量绩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09月22日至2013年09月26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须为高等院校、科研事业单位或持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 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高校办学资质证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09月22日起至2013年09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递交标书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15日15 时00分。
十、开标地点: 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开标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5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高栏港区生态工业园区回顾性评价报告编制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6-7268343
传真:0756-7716636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
邮编:519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6-2318311
传真:0756-2318300
联系地址:珠海市紫荆路63号科汇大厦六楼602室
邮编:5190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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