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A、B地块小区内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A、B地块小区内路灯工程进行施工招标代理,建设资金来自棚户区改造项目预算内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说明招标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A、B地块小区内路灯工程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设计路灯共350盏
2.2工程建设地点:九台煤矿棚户区
2.3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1月11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有全国注册建造师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应无在建工程,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3.5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9月09日至2013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以上为原件查看后带走,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天由投标申请人从银行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入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户(须注明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09月30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44138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 系 人:翟洋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0431-86012197
传真:0431-86768198
日期:2013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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