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丽景小学录播教室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区丽景小学录播教室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08月27日至2013年09月0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7:3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丽景小学
招标人地址:东营区金辰路368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3-120#-2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丽景小学录播教室、广播与网络、监控、电子屏及校园亮化、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计算机,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预算资金112.22万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共分两个包,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A包为录播教室、广播与网络、监控、电子屏及校园亮化、多媒体教学一体机设备,预算资金62.54万元;
B包为计算机设备,预算资金49.68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分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所投的录播系统的生产企业具有ROHS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定位专利证书;交互平板产品具有红外矩阵扫描专利证书。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报社405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其中所投录播主机(服务器)的投标人提供:录播企业ROHS认证证书、自主知识产权的定位专利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三)交互平板产的有红外矩阵扫描专利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546-8333557 18306472057
传 真:0546-8333557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75号大众报社405室
八、监督单位:东营区检察院、东营区监察局、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聘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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