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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市档案馆新馆空气消毒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30 12: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C108)批准,现就贵港市档案局的贵港市档案馆新馆空气消毒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档案馆新馆空气消毒系统采购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DHGG201449H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空气消毒系统      套      1   

  具体情况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6月30日至2014年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能清晰反映年检记录情况)、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21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年7月21日9时30分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市财政局东侧三楼)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gzfcg.gov.cn/)  十、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75-45252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兼传真):0775-456909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5-4560240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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